5月9至11日,州人民检察院汪砚明副检察长带领第六、七、八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到富宁县进行为期三天的调研指导,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重点案件办理进行督促指导。

调研组在听取富宁县院工作情况后指出:富宁县地处边境,肩负为国守边、为省守通道“两线作战”的艰巨任务,在全县只抓疫情防控这一件大事的背景下,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全体干警坚韧不拔、勤恳敬业,坚持“强边固防+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齐头并进,各项检察业务保持全州前列,但所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民事检察业务开展不平衡,行政检察线索多但进度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空白等,须在下步的工作中加以整改。参加调研的州院部门负责人还分别对富宁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进行研判分析、对口指导,并提出下步工作提出意见。

随后,调研组一行分别到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平桑安里供水有限公司供水厂、者桑乡普弄金矿区现场指导重点案件办理,到剥隘库区和洞巴库区等地现场调研,就库区水面使用权、管辖权及渔民在交界水域网箱养鱼等问题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活动。
针对下一步工作,汪砚明副检察长提出富宁县要切实做到两个“不能丢”两个“不能减”,力争在下半年工作中对标先进,争先创优: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确保办案规模和办案数量不能丢;二是跟着上级方案走,借鉴先进经验,各项专项行动推进力度不能减;三是加强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上级条线部门对接和沟通,确保各块业务分值不能丢;四是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典型案例编写和报送,确保宣传力度不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