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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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新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工作职责。近期,县检察院到广南县第三中学出席巡回法庭审理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并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该校师生共计2000余人参加。被告人鲁某某2017年持有一支铜炮枪后藏于家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相关部门鉴定,该枪支具有致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我院经审查认为鲁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依法向广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鲁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中,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该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非法持枪的危害,为在场师生分析了违法犯罪的成因、危害和犯罪成本。巡回公诉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大力支持巡回审判工作,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推进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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