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年7月20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2.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县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5.对广南县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
6.依法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7.负责全院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规划院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与信息工作。
9.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以及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八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政治部及纪委派驻纪检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维护稳定促发展。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惩治力度,积极惩治和预防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主动服务和融入发展战略中去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着力发挥在民族地区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努力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强化监督促公正。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冤假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平等保护等原则,全面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责,切实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3.深化改革促规范。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司法办案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坚持把上级的政策规定与实际相结合,努力为改革营造环境、凝聚人心、增强合力,增强改革实效。
4.务实担当强队伍。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各环节,深入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逐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打造智慧检务,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02,112.6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45,147.6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86,4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270,565.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76,512.61元,增长19.2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45,147.61元,其中:本年收入12,534,640.73元,上年结转收入10,506.8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34,640.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9,347.61元,增长16.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编报口径发生变化,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二是增加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02,112.6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45,147.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5,147.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0,447.61万元,增长22.17%,增长的原因是编报口径变化,主要是:2023年基础性绩效奖、年终一次性奖金、优秀公务员奖励纳入部门预算中编报,上年未纳入;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912,000.00元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项目支出59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1,100.00元,下降49.6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变化,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本年纳入基本支出中编报,上年纳入项目支出中编报;二是服装经费本年统一纳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编报,上年纳入本部门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8,820,949.9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971,64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9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581.76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377.46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4,470.24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6,844.2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624.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6,66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8,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400.00元,下降5.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8.1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72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7,6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0.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7,6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元,下降0.13%。2023年无拟新增购置车辆及报废报损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和相关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构建“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平衡发展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庭审公平。高质量办理各类案件,以质量和效果并重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比≤1:1.19,认罪认罚适用率≥35%。二是以提高检察保障水平为中心,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强化科技装备,加强检察业务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检察保障信息系统为重点的智慧检察保障体系,促进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提升办案质效,通过高效网上办案,降低司法办案成本,缩短案件办理周期,为人民群众参与法律监督提供便利条件,起诉案件审结率=100%,群众来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40,723.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223.16元,增长9.6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人员晋级晋档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二是因工作需要,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南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4,129,398.96元,其中,流动资产333,951.67元,固定资产23,719,161.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76,286.1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44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3,56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63项,账面原值3,643,4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81.06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