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将广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布如下。
举报电话:5152000
电子邮箱:gnxjcy5152000@163.com
举报信箱: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广南县莲城镇南秀路67号)
邮 编:663300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