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在广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平安广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平安广南建设。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9人,同比上升18%,提起公诉403人,同比下降1.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拐卖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230人;积极参与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起诉18人;积极投入禁毒人民战争,起诉17人。及时介入案件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依法办理郭某某等10人跨省拐卖11名婴儿的拐卖儿童案;珠琳镇杨某某等8人在民警执法检查时,殴打执法人员的妨害公务案;胡某某等2人在广南县城包租微型车至砚山,在途中抢劫杀人并抛尸的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26人,不起诉21人;对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的被告人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依法决定不起诉9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把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各环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完善民生服务热线,加强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下访巡访、巡回检察、公开听证等工作,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夯实执法为民一线平台,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共接待群众信访109件次,带案下访8件次,检察长接待19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对1件逮捕后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11万元。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尊崇司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无涉检非正常上访。
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依法治理。推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
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专门办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帮教考察、教育挽救和权益保护,最大限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依法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0件63人,同比上升21.2%和16.7%,对11名符合法定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017年5月,在县五中开展“检察开放日暨法治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通过案例展板、校园情景剧、PPT展示、警示教育片以及座谈会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为广大青少年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不断延伸公诉和刑事审判职能,丰富公诉和刑事审判内涵,进一步转变刑事庭审方式,体现人文关怀和执法人性化,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巡回公诉进校园”活动,在县民中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入户盗窃一案,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运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与县环保局、农科局、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建立了办案联动机制,解决信息共享平台“畅通难”和“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少”两大难点问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643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
二、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不断完善和落实服务的具体措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立足检察职能,在广南农特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开展专项工作,改进办案方式,更加重视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在办理县那榔酒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时,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不因办案导致企业受影响,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积极参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将有行贿犯罪判决的单位和个人录入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库,为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2次,充分发挥预警作用。
积极服务保障民生。立案查办涉农惠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1人。更加注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1人。更加注重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工作,保护绿水青山,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嫌疑人18人。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履职中发现广南县八大河、旧莫乡底基水库、莲城镇那榔水库、篆角乡中心校等河道和公共环境遭受污染,对在环境污染、环境保护中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饮用水安全,提升了城市的市容市貌,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拥护、自觉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办理重大案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严肃查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4人,大案率100%。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1人,为特大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根据州检察院安排部署,全力参与严查走私背后的职务犯罪“6.06”专案查办工作,立案侦查3件3人,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系我院恢复重建以来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加大对涉及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办八宝镇八甲村林某某等7人、莲城镇者况村陆某某等4人贪污、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近200万元等一批涉农民生领域“蝇贪蚁贪”案件。通过查办案件,有力震慑犯罪,有效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推进职务犯罪源头治理。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案件剖析,向涉案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风险防控的预防调查报告4份,案例分析4份,检察建议4件,促进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1份预防调查报告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调查报告”。充分发挥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宣传和专题警示教育讲座,共有3000余名干部职工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坚决拥护、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在办案件侦查终结和线索清理移送、涉案款物处置等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工作,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落实。
四、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守严防冤假错案底线,建立纠防冤假错案长效机制。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1件,监督撤案5件;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19人;纠正遗漏罪行1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5件次;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51人,不起诉2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在公安派出所派驻检察室和检察官,同步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加强横向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办案和社会管理突出问题,分别向侦查机关和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使问题在源头上得到解决。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和举报14件次;监督纠正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立案审查7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核查涉及财产刑案件120件,执行金额1600余万元。纠正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脱管3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多元化监督格局,正确处理好当事人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的关系,积极开展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5件,办理生效监督案件5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建议州检察院提请抗诉4件;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6件;对执行活动进行监督7件。严格按照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与县人民法院共同推动依法执行和规范监督。通过开展监督,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规范。
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结合广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履职不当或不作为的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进行诉前督促程序,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督促履行职责,已整改落实11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诉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化建设进程。
五、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抓实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党员担当意识,自觉履行党员责任,确保政治过硬。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把业务技能提升和理论基础升华相结合,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解决司法能力不足问题,有效提升队伍业务技能,确保业务过硬。县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挂包帮”先进集体、被州委表彰为“先进团组织”、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人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1人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通过考试考核,遴选出22名员额制检察官,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优化精简内设机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顺利完成,检察官办案团队有序组建,院党组通过抓管理、抓机制、抓司法责任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施行见效。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努力使新旧办案模式之间正常衔接和平稳转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运转正常,努力做到检察改革与检察工作两不误。改革后,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期限明显缩短,审结率明显提高。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检各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相结合,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和办案、保密、交通三项安全责任状进行任务分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学习贯彻履行检察职权的监督和司法责任追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有效防止执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参与“三重一大”的研究和决策,重点是决策程序的监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检察人员严守纪律,正确行使检察权,一年来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情况发生。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建立批捕起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申诉案件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制度。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建设,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强化实时动态监督,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现对所有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对74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逐一登记,督促相关部门和个人立即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务。推进检察机关及时主动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网、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对于各方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或申诉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实行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召开公开听证9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制作电子卷宗422件1177卷,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113人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68条、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法律文书224份。通过深化阳光检务,以信息化手段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庭审评议等方式,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监督检察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推进检察环节协商民主。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一年来,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活动40余人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人民监督员监督职务犯罪案件3件,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信访化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有效化解矛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以及代表、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二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手段和措施有待完善,监督还不到位;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推进较慢,信息化和科技应用存在短板;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实施“十三五”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牢牢把握“强化监督抓业务,改革创新带队伍,完善机制统保障”的工作总要求,全面落实全州检察机关“立足州情树优势,拓展监督抓办案,务实担当强队伍,服务发展见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检察监督,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检务保障和自身监督,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广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坚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建立对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南。结合广南实际,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检察环节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的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聚集法律监督主业,加强刑事诉讼、民事行政、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等检察监督工作,强化权利保障、权力监督、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和公信力。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打造过硬队伍。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办案方式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增强改革实效。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检察内部管理机制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衔接机制,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与监察委调查工作有效衔接。坚持把从严治党贯穿到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各环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坚持多管齐下,打好队伍教育管理“组合拳”,增强检察队伍司法办案本领。全面运行电子检务工程,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持续正风肃纪,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广南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