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解决群众难题,彰显司法温情。4月28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书记员等人驱车300余公里,远赴红河州河口县人民医院开展巡回公诉。
2019年10月17日凌晨,被告人李某某受他人邀约,为运输从越南走私入境我国的冻品猪肚车辆带路、放哨,帮助走私冻品猪肚净重15余吨,价值人民币共计48万余元。
案件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李某某作为家中唯一经济支柱,在务工过程中不慎被倒塌的房屋墙体砸伤,致身体多部位受伤,行动不便。为秉承人性化司法办案精神,经综合考量,马关县人民检察院与马关县人民法院沟通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人的病床前,以方便其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从犯等情节,向法庭提出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还结合相关政策,从强边固防,维护防疫抗疫大局出发,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场流下了眼泪。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利,特别是针对情况特殊的被告人,制定为民便民的特殊公诉方案,开展巡回公诉工作,让被告人及身边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