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2月28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县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经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和民政局申请撤销周某甲为小米(化名)监护人的资格。
该案由县民政局口头告知县检察院小米疑似被性侵,该院随即向小米所在学校建议向公安机关书面报警,公安机关调查后以小米未陈述被性侵为由未进行立案。为保障小米的合法权益,该院及时对小米开展了心理救助和慰问,在心理老师的疏导下,陈述周某甲、周某乙长期酗酒且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被周某乙性侵害的事实。针对上述情况及时向县民政局提出向法院申请撤销周某甲、周某乙监护权的检察建议,并支持县民政局的撤销周某甲监护权的诉讼请求,及时与法院、民政、司法、公安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多部门的“一站式”联动救助,法院判决撤销了周某甲对小米的监护权,指定其成年亲属谭某某作为小米的监护人;针对周某乙涉嫌性侵害的行为,通过立案监督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是应用“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和按照强制报告制度所办理的一件成功案例。近年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加强协作配合,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加大救助力度,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