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5.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9.办理县委和上级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习教育,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全院干警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专题研讨班学习研讨,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通过读原文、悟原理,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强化干警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干警理论学习会议12次,支部学习3次,党小组学习11次。2020年5月,被共青团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委表彰为2019年度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五四红旗团组织;6月,被共青团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委、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青年联合会授予2019-2020年度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青年文明号称号;10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入手,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制度。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2名党务干部和12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成功发展3名年轻同志为预备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研判4次。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三大工程”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三同步”机制,做好网络安全日常监测预警,边境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审查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1件2人,起诉1人,不起诉1人,在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各类非法宗教组织同时,加强结案后人员帮教和管控工作,全面做好“攻心工程”。
2.聚焦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认真履职尽责,为维护边疆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来,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7件23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7件215人,不批准逮捕6件13人,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53件482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32件430人,不起诉12件20人。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54件75人,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3件28人。扎实开展“六清”行动。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件4人,起诉4件25人,法院已判决4件25人。向县扫黑办移送可能涉“保护伞”线索3条,向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可能涉嫌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条。向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堵漏检察建议3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今年来,先后被评为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3人被评为先进个人,1人被嘉奖。切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7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13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8件19人,提起公诉15件26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专职办案组,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庭审进校园共17场次,法律宣传3场次,法治进企业3场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受教育人数达7000余人;建成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设立多功能厅、询问调查区、检查取证区等区域,使其能在同一场所完成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工作,减少二次伤害,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同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法院等十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高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权力整体合力。积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8件9人,提起公诉9件11人(含上期受理未结),决定逮捕3件3人,州院交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人。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强化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工作。共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7件。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受理逮捕跨境犯罪案件26件121人,起诉45件191人(含上年结余),对跨境犯罪案件的处理,加强与法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减少轻缓刑适用,加大惩处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认真做好扶贫挂钩点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提前介入办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2件2人,积极化解疫情防控矛盾纠纷10余起,维护了扶贫挂钩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共划拨经费8万元,解决水泥70吨用于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村内道路维护等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小坝子、金厂长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乡镇各划拔5万元防疫经费,尽绵薄之力。加大法治扶贫工作力度,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夹寒箐、坡脚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对不赡养老人、不配合、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违法行为,采取调解、行政处罚等措施,积极推进工作,共调解20余户,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1人,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把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对刑事被害人系档卡户,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实施司法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8.957万元。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结合检察职能,持续推进民族团结工作,促进社会稳定。2020年6月,被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积极开展“四创建一行动”工作。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干警对网格区域和营区内外卫生进行整治清理;积极开展马关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单位及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生活方式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持续开展健康知识培训及禁烟工作,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健康水平和工作生活质量。2020年8月,被评为马关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单位和无烟党政机关;深入网格区域900余户住户家中进行“四创建一行动工作”宣传发动,签订责任书,对干警“四创建一行动”内容进行测试,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创建氛围,共同整治和维护良好市容市貌和卫生环境,助力马关县“四创建一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始终将平安建设作为第一责任,贯穿于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抓化解促整治,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积极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重点促治理,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3.聚焦监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交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8人、撤案5件5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犯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次)。依法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出庭支持公诉237(件)次,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0件(次),提请抗诉3件,州院支持抗诉3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次)。监督行政执法单位从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案件信息152件,从信息平台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3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件,起诉1件,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件。积极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依法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12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9件,非诉执行监督9件。共立案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件,起诉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2件,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刑事执行和信访工作,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6件,监外(社区)矫正执行违法案件5件,纠正漏管2人、脱管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监督收监执行4人。认真贯彻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接待来访5次5人,深入城镇、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加强内部监督,加大公开力度,共公开程序性信息502件,重要案件信息59件,法律文书226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接待案件查询172人次,安排律师阅卷69人次;针对法律文书使用不当、监督履行职责、侵害当事人权利等执法办案违法行为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7份;针对执法办案期限、羁押期限等情况提出口头预警65件次,内部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聚焦检务管理,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打造检察先锋机关先锋队伍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财物管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等十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从办公环境、制度执行到队伍文明素养实现全面整改提升,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规范司法办案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业务数据核查小组,对今年来所办理各类案件的案卡信息及案件卷宗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梳理存在问题整改,加大司法实务培训力度,使各检察人员将规范司法理念付诸于具体司法实践,全面提高检察人员规范办案、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5.聚焦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不断强化“五个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对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学习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推动干警廉洁从检行为自觉。加强执纪问责和平时督察检查工作力度,把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抓常抓细,进一步筑牢纪律规矩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报销;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持续治理“四风”突出问题。二是做好巡察整改工作。2020年6月,州院进驻本院开展巡察工作,工作结束后,反馈班子存在四个方面17个问题和党组成员个人存在的8个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把此次巡察结果作为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院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6次,开展廉政教育4次,公示财务开支情况2次,开展廉政谈话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201.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2.21万元,占总收入的90.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9.34万元,占总收入的9.10%。与上年1302.67万元对比减少101.12万元,下降7.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转隶监察委人员工资预算转到县级财政编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19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15万元,占总支出的73.32%;项目支出319.5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311.92万元对比减少114.23万元,下降8.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转隶监察委人员工资转到县级财政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15万元。与上年1014.63万元对比减少136.48万元,下降13.45%,下降的原因:一是转隶监察委人员工资划转到县级财政发放;二是建立节约型机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一般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54万元。与上年297.29万元对比增加22.25万元,增长7.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增加23.8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0.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79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3.4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法警加班补贴发放;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检察服、警察服购置支出;司法业务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专项补助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办案场所维修改造开支;扫黑除恶重点项目经费18.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面的开支;疫情防控项目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7%。与上年1297.37万元对比减少177.81万元,下降13.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转隶监察委人员工资转到县级财政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99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4.4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50万元,项目支出311.48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70.44万元、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79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3.41万元、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63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0万元、检察院系统专项补助经费18万元、扫黑除恶重点项目经费10万元,疫情防控项目经费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全部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0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6.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5万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9.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完成预算的6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7万元,完成预算的7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8.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24万元,下降3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019年、2020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17万元,下降3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8.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28365365tw五大联赛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365bet提款规则检察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7万元,占96.89%;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占3.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7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公务接待费用0.64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0万元,与上年121.46万元对比减少34.96万元,下降28.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马关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有效控制一般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马关县人民检察院部门资产总额1,46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29万元,固定资产1380.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0.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57.9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5.3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30.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19.6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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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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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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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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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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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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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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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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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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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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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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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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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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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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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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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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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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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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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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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5
|
6
|
7
|
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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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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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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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468.3
|
57.29
|
13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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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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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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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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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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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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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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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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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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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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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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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至附表10-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