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同时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指控犯罪职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年起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5.91%,量刑建议采纳率94.85%,居全州前列,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减少诉讼对抗,降低司法成本。实现律师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全覆盖,更好保障当事人权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2020年列席6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自行补充侦查17件。加强对监外执行犯罪和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核查涉财产刑案件35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有效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确保司法公平正义。抽调人员参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参与初查线索1条,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2.注重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采取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等多种手段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工作做实,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件,发出民事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建议5件,办理州院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2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工资和解案件11件,帮助11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报酬80万元。
3.主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履行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发出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检察建议3件,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办理州院交办的行政申诉案件2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既帮助政府解决治理难题又为群众排忧解难。
4.努力探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1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0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获裁判支持率为100%。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的探索,依法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英烈保护、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接受检察监督的行政机关均主动纠错或依法履职,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实现良性互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80万元,占总收入的95.0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5.43万元,占总收入的4.91%。比上年总收入1276.75万元减少147.52万元,下降11.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追加的检察院专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101.00万元,2020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07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4万元,占总支出的73.33%;项目支出286.34万元,占总支出的26.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总支出1193.54万元减少119.96万元,下降1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追加的检察院专项业务补助经费支出101.00万元,2020年无此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24万元。与上年910.29万元对比减少123.05万元,下降13.52%,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6.34万元。与上年283.25万元对比增加3.09万元,增长1.09%,增加的主要原因:追加疫情防控经费等。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119.7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7.6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6.8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法警加班补贴发放;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检察服、警察服购置支出;司法业务经费15.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执法办案补助经费9.6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疫情防控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开支;遗属补助经费0.2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发放;县财政局拨入驻村工作队员补助9.24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差旅费开支;县财政局拨入聘用制书记员经费36.5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1%。与上年1193.54万元对比减少167.07万元,下降14.00%,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894.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54.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0.18万元,项目支出240.5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119.72万元、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57.60万元、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加班补贴6.82万元、政法部门服装经费0.96万元、司法业务经费15.6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9.60万元、遗属补助经费0.25万元、疫情防控经费3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5.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7万元,其他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26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49.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0万元,完成预算的6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5万元,完成预算的7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规定及麻栗坡县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9万元,下降5.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51.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规定及麻栗坡县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5万元,占96.47%;公务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占3.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产生接待批次22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公务接待费用0.85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18万元,与上年110.47万元对比减少10.29万元,下降9.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划转监察委人员的公用经费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1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6.29万元,固定资产1686.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89.6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9.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512.39
|
236.29
|
1686.48
|
984.22
|
149.68
|
|
552.58
|
|
589.62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GK10-1到GK10-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麻栗坡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