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跨越赶超”行动,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壮大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实力。《实施意见》围绕把文山打造成为“全省发展新增长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石漠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示范区、云南连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枢纽”的发展定位,强调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文山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实施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分别是:健全促进产业发展制度机制,健全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的制度体系,完善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制度机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健全开放型经济发展制度机制,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机制。这其中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比如: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了完善生产要素和服务向产业集聚的制度机制,形成政策集成、要素集成、服务集成的产业发展模式,构建有文山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方面,不仅要建立投量、投向、投速、投效“四位一体”重大项目投资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对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还对建立新基建的制度性政策提出了要求;在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提出了完善鼓励民营企业上市补助制度,加快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度培养机制,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创新、大中小企业协同并进的新格局;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方面,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城镇带动,把政策体系和规划体系建设、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等制度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对内对外开放方面,提出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坚持向东发展和向南推进为主的思路,形成大范围宽领域深层次的全面开放;制定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立常态化主动对接联系机制,形成向东招企引才入文发展、输出文品服务东部发展的格局;制定融入中国(云南)自贸区规划,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
(四)实施“依法治州”行动,构建依法治州的制度体系,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把依法治州作为文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加快建设符合文山实际的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文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制度机制,构建系统完备高效的法治文山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实施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分别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积极践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普法用法机制。文山作为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之一,在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和发挥民族立法优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聚焦文山“民族”“自治”特点,对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作出了安排部署,比如:充分利用自治州“双立法”优势,适时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聚焦“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建立健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建设、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等制度机制,形成维护群众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文山辨识度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建立自治州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三入”制度,充分发挥自治州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