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对照检查分析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同志主持会议,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业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国家发展、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及重要理论文章、以及《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依次围绕“以案促改,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题作交流发言,对分管部门和自身可能存在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人为因素等问题深刻查摆,并制定整改措施。
杨春林检察长在总结发言时向参加学习的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自觉做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推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要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二是全面提升履职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坚定的法治信仰和正气作为赢得法官尊重和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赖。三是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从严落实,切实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质效。要把“以案促改”与检察业务工作互相融合,通过检察机关具体办理的每一个案子体现检察初心使命,要以止于至善的精神做好每一项检察工作,推动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