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5月26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方友和砚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砚山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傅得斌一行,到砚山县第三小学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就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制度、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预防性侵害制度、师德考核制度等方面工作进行实地查访。督查组通过与学校领导交流,向班主任及学生提问,详细了解了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及实效,特别是学校教职工招录情况,要求学校严格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实地查访后,督查组同学校主要领导召开座谈会,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明确整改期限,并与学校就如何加强校园安全建设进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保护的新举措。
此次专项督查活动是对“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的落实、落深、落细,是检察机关传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的具体体现。下步工作中,砚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形成构建“平安校园”与“法治校园”的社会合力,切实履行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