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更好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能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积极作用,构建水生态治理新格局,共建美丽河湖。2022年8月2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办、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开展了河湖保护治理情况联合调研。
当天实地巡查了浴仙湖、盘龙河及其周边情况,现场巡查发现盘龙河稼依段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为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检察院提出整改建议3份,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有力促进水生态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切实做到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蓝”。
下一步工作中,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县河长办共同进一步探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协同机制,扛起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责任以及法律监督的责任,持续将河湖污染防治工作做深做实,对污水排放、水资源周边环境污染等情形进行排查核查,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对河湖污染线索的掌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修复补偿机制,努力形成河湖水环境保护立体化监督,实现砚山县人水和谐的良好生态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