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护航“控辍保学”
——让孩子在教育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辍学未成年人的教育,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国家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2022年11月1日下午,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方友到砚山县第六中学开展“预防早婚早育 树立科学婚恋观”的法治进校园活动,该校1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刘方友副检察长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认识早婚早育、解读“受教育权”、依法婚育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早婚早育、适龄儿童和少年失学辍学的危害以及“一号检察建议”内容,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早婚早育,珍惜校园时光,履行受教育义务。
支持起诉确保“一个不能少”
2022年10月,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与蚌峨乡人民政府工作对接中发现4条控辍保学线索,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未检干警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辍学未成年人及时恢复学业。
经调查了解,4名未成年人辍学后,蚌峨乡人民政府及蚌峨中学多次入户对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向其发出《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然而其监护人仍未按期送被监护人到校接受义务教育,最终将6名监护人诉至法院。2022年11月1日上午,砚山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到蚌峨乡公开对其中3起控辍保学案件进行合并审理,蚌峨乡人民政府、蚌峨乡中学教师及学生代表共50余人参与旁听。检察机关派员依法出庭支持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支持起诉的检察官对5名被告进行了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宣传了“控辍保学”政策、《义务教育法》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阐明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在场旁听的同学们学会感恩父母和老师,珍惜受教育的机会,积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义务教育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控辍保学”贡献检察智慧,让孩子在教育路上“一个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