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积案难化解,检察建议来破局
发现线索,深入了解
2022年10月,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砚山某建设工程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有一笔行政处罚罚款长达三年时间未缴纳,合计21.14万元,致使国有财产流失。
深入调查后发现,2018年12月,该工程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一人死亡,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核实后,于2019年6月、8月对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作出21.1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该企业及赖某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义务,2021年4月,县应急管理局向砚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又以“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尚欠该公司工程建设款、双方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为由,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但之后,应急管理局怠于履职,致使该笔行政处罚罚款一直未能履行到位,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积极履职,协调各方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介入,向砚山县应急管理局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应急管理局积极与检察机关对接,汇报案件进展。检察机关在汇报会上认真听取了应急管理局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找到了该企业一直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原因:该企业存在工程建设款拨付不到位、企业发展困难的双重问题,除了要缴纳21.14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外,还需追缴21.14万元的逾期滞纳金,以该企业的现阶段发展状况难以缴纳。
纾难解困,实现共赢
检察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建议该企业可以经营实际困难向应急管理局申请减免滞纳金,同时,建议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向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协商解决该长期遗留问题。最终,该笔逾期滞纳金依法予以减免,在县政府相关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止2023年1月20日,本案所涉的21.14万元罚款本金该企业已全部缴清。
该案中,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介入,从法律角度给出关键建议,盘活了“僵局”,为保护国家利益、行政机关执法、企业经验发展、维护法律权威找到了契合点,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传递了司法温度,最终实现多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