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砚山县人民检察组织召开砚山县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联席会,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方友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强调了生产安全的重要性,随后通报了砚山县涉及安全工作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例、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例,告诫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为使“八号检察建议”得到充分落实,刘方友副检察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以案促改,做到依法依规履职;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参会各单位结合自己的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发言表态。
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体现,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是助力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举措,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聚焦安全生产问题,助力安全生产工作溯源治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