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申请民事监督案件过程中,办理到一起熊某某申请民事监督案,为加强民事检察多元化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价值目标,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针对督促熊某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代理人唐某某、杨某某作为当事人参加。会上,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春林同志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听证目的,当事人双方就是否愿意达成和解发表了意见,听证人员发表了听证意见,参会的听证员均表示能用“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方式化解矛盾是民事和解最好的方法,同时用司法的温度缝合矛盾的裂痕,是对当事人双方最有利的结果。
会后,通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认真审查案件、梳理争议焦点、研判矛盾化解突破口,多次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努力打开双方心结,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一触即发的矛盾,就此化干戈为玉帛。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推动案件双方矛盾化解,通过听证、咨询专家意见、鉴定等方式做好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以检察力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