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正、公平。本院拟对关于督促砚山县平远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腻平公路岔南斗村路边违法堆放建筑垃圾)一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四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6—3130632
联系地点:砚山县人民检察院(砚山县兴城大道)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9日